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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:警车整风 非紧急公务不准开警灯拉警报
浏览:  2007-6-20 8:29:00   来源:

  四川在线-华西都市报消息省高级法院、省检察院、省公安厅、省国安厅、省司法厅昨日联合发出通知,7月1日起,将对全省警车、公安专用车的违规使用情况进行为期4个月的清理,并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。

  清理整顿的范围是全省制式警车,以及公安机关悬挂公安民用专段号牌的车辆。重点清理的内容包括:对外单位挂靠的车辆,要进行清退,并到省车管所办理转移登记和牌证退还手续;对连同号牌一同转卖的警车、公安专用车,要联系买主并会同买主到省车管所申请办理转移登记手续,收回警车、公安专段车牌证和警灯警报器,消除警车外观标志;对未注册登记的车辆,要完善相关手续,及时申请办理注册登记;对暂扣车辆,要按规定及时处理,严禁挪用警车、公安专用车号牌到暂扣车上使用。

  通知特别规定,在非执行紧急公务时,严禁随意开启警灯、警报器扰民,严禁闯红灯和闯单行线、禁行线,不得强行超车,随意逆行,抢占公交专用车道。卢学民记者李东阳编辑:何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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